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,当事人应当提交什么材料
财产分割协议,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,对其共有的财产
财产分割协议公证,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、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;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。
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,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当事人的身份证明,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;
财产分割协议文本;
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。
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:
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、住所地等;
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、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;
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;
分割财产的原则、方式、方法、标准;
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;
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;